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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发布:推动中医传承与创新

发布时间:2023-07-28 15:05:46点击:28次
近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这是中医师承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本文将介绍该管理办法的背景情况、适用范围、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基本条件,以及师带徒程序与管理措施,以推动中医传承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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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中医师承教育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方式,一直以来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加强中医传承和创新,国家高度重视中医师承教育的发展,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规范中医师承教育的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主要面向中医和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旨在加强对中医药师承教育的管理。

三、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基本条件

指导老师应当具备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的品质,同时具备较高的中医药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特的技术技能。指导老师需要从事中医临床或中药实践工作,并具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中药类别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或中药类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继承人需要具备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的品质,同时有志于学习、传承和发展中医药。继承人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或拥有实践工作经验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另外,继承人还需获得指导老师认可的资历、学识、专长、能力和品德,并能保证跟师时间,完成指导老师指定的学习任务。

四、师带徒程序与管理

师承学习包括签订协议、备案管理、跟师学习和考核管理等环节。在明确双方职责和预期成效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将通过签订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协议》来确立师承关系。随后,将师承教育协议报管理单位同意并备案,师承时间自备案之日开始计算。

指导老师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跟师时间、内容和方式,并定期批阅学习资料。继承人需要按要求定期跟师实践,撰写师承学习记录,并学习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观点和实践经验。师承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平均每月不少于8个半天。

师承期满后,继承人需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并向管理单位申请出师考核。管理单位将组织开展出师考核,并对通过考核的继承人予以公示,同时颁发相应的出师证书。

五、管理措施

《管理办法》明确了三方面的管理措施。首先,规范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开展师承教育,完善师承教育的环境和条件。其次,强调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责任,确保师承学习的质量和传承效果。最后,建立激励机制,将师承教育与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挂钩,以增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师承教育的积极性。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的发布将有助于推动中医传承与创新,培养更多优秀的中医药人才,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同时,通过明确管理措施和责任,加强对师承教育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师承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相信这项政策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