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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新政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31 11:35:36点击:37次

背景情况:
中医师承教育作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独特方式,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早在《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中就明确要求发展中医师承教育。此次的《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中医师承教育的管理和发展提供了具体措施和依据。
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主要用于中医、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师承教育的管理。这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师承教育的实施,提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
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基本条件:
指导老师应具备较高的中医药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身体健康,并满足相关职称或工作经验要求。继承人则应有志于学习、传承和发展中医药,并具备相关执业或实践工作经验,同时需获得指导老师认可的资历、学识、专长、能力和人品等。
师带徒程序与管理:
师承教育的实施主要包括签订协议、备案管理、跟师学习和考核管理四个环节。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将签订协议,明确师承学习的时间、内容、双方职责和预期成效。随后,相关管理单位将对师承教育协议进行备案,确定师承时间,并开始跟师学习。继承人需要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定期进行跟师实践,并撰写师承学习记录。师承期满后,继承人可申请出师考核,并通过考核后获得出师证书。
管理措施:
《管理办法》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开展师承教育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相关管理要求,加强了师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责任,同时强化了激励机制,将师承教育与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挂钩。这些措施将为中医师承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总体来看,新发布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为中医师承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保障中医药传承的持续发展。中医师承学习者和指导老师应积极配合政策的实施,共同推动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