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18005425578
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702室
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702室
中医师承新政策发布,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明确方向
发布时间:2023-12-19 16:33:32点击:13次
近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为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定了明确的政策框架。本文将深入解读这一新政策,关注其中的背景、适用范围以及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基本条件。
背景与发展
中医药师承教育一直是中医药人才培养中的独特方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师承教育发展,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均对其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医药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为中医药师承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尤其是中央的相关文件提出了制定中医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的任务。
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将师承教育划分为不同类别,包括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这些政策文件为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改革提供了方向和指导。
政策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针对中医、中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师承教育进行管理。该政策弥补了面向专业技术人员的师承教育管理规范的空白,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更清晰的培训和发展方向。
指导老师与继承人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需具备一系列基本条件,包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等。指导老师应具有较高的中医药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而继承人则需要具备执业医师或中医医师资格等条件,并得到指导老师的认可。
师带徒程序与管理
《管理办法》规定了师承教育的具体程序与管理措施。包括签订协议、备案管理、跟师学习和考核管理等步骤,以确保师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政策同时强调了激励机制,将师承教育与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挂钩,以提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师承教育的积极性。
管理措施
最后,文章总结了《管理办法》中的三方面管理措施:规范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开展师承教育、明确质量保障措施、强化激励机制。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的水平和效果。
上一篇:中医师承:传统中医教育的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