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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局发布《中医师承教育管理办法》,中医医院评审指标迎新变
发布时间:2024-01-13 09:21:42点击:12次
国家中医药局最新发布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为中医医院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方向。这一政策明确要求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将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师承教育及投入情况纳入大型医院巡查、绩效考核的必查内容,并将其列为中医医院评审的重要指标。
这一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中医师承教育将成为中医医院不可忽视的一项工作。对于中医师承教育的指导老师,办法规定了明确的资质要求。指导老师应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药类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中药类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累计从事中药炮制、鉴定、制剂等中药实践工作15年以上。
中医师承教育的强调,使得该领域的从业人员在继续教育中更加注重传统中医理论的传承与发展。这对于保障中医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中医专业技术水平,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医师承专长考试网作为关注中医教育发展的平台,将持续报道和解读有关中医师承教育的最新政策和动态。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广大中医从业者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和交流平台,共同推动中医事业的发展。
中医师承,是中医药传统的独特教育形式,其在继续教育中的重要性逐渐得到了国家的认可与支持。随着《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的发布,相信中医师承教育将在中医医院的发展中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