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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发布时间:2020-10-22 15:38:19点击:2569次
  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城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和注册。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是指运用中医医疗技术方法、传统中药内服或外用对某些病证诊的能力,应具备方法独特、技术安全,效果明显,思者认可等基本特在第四条 市中医医药击管部门负黄组织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与修订;负责组组织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入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市取得医匣资格的中医医术有专长入员执业管理。

  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城内中医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中报、初对、核查作,负责本行政区城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底医术确有长入员执业日常管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

  第五条 以师承方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六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第七条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贵棒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源,在本市医机构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入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二)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悲者的认可;(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荐。

  第八条 推着荐医师应当是主要抗业地点为本市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师,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五年以上。

  第九条 以师承方式出习中医,共指导者师应:

  (一)主要执业地点为本市医疗机构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二)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同时带教学员不得超过四名。

  第十条 符合本细则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区的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三)中医医术专长概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能够证明医术专长安全有效的的相关资料;(四)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至少包括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推荐人的专业技术了解程度、国内外使用状况、安全性、有效性、可行性等进行描述;

  (五)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

  1.能够证明满五年的跟师学习合同,

  2.连续师学习曰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包括师承人员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3.指导老师的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和出师结论。

  (六)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应当提供:

  1.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由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的区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七)《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本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临床以援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城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多村医生,应提供本条目(一)(二)、(三)以及《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入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本市《传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应提交本条目目(一),(二).(三)以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原件和复印件,继续师学习满两年的证明材料(九)外省(区,市)中医(专长)医师拟注册至本市的,应提交本条目(一)、(=)以及《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第十二条 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中请者提交的村料及使用的技术方法是否属于诊疗行为进行初审,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的中请考核信息、推荐医师基本信息,初审意见等信惠在其长期实践及居住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中请人材料及公示情况报送至市中医药主管部门。

  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者核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上述公示。上述时间均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申请者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三章考核发证

  第十三条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行专家评议方式,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科学量化考核。专家人数应当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

  第十四条 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针对风险点考核其安全风险意识、相关知识及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 根据参加考核者调理疾病范围分为综合类、专科类、专病类。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进行考核。

  (-)内服方药类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调理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调理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2.考核程序分为

  (1)客观选择题笔试:撞长调理的病证范图相关中医基础知识。

  (2)医术专长陈选述:医术渊源或传承脉络,医术主要内容及特点;有放性,安全性及风险范施。

  (3)现场问答: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放评价关健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

  (4)诊法技能操作。

  (5)观场辨识相关中药。

  考核专家应当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药种关,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相关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

  客观选择题笔试未通过的参加考核者,不再进行以后的考核程序。

  (二)外治技术类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源或着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调理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

  2荷核核程序分为:

  ()客观选择题笔试:擅长调理的病证范国相关中医基础知识(2)医术专长陈述:医术源或传承脉络、医术主要内容及特点;有效性、安全性及风险范措施。

  (3)现杨问答:围绕相关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并提问(4)诊法技能振作,

  考核专家应当围绕参加者枝者使用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脸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还应当考核相关的中药毒性知识。

  客观选择题笔试未通过的参加考核者,不再进行以后的考核程序。

  第十六条 调理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或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增加相关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 经综合评议后,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作出考核结论,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考核结论为合格的,考核专家组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调理疾病的范围进行认定。

  认定表述模式为,方药名称及剂型或外治技术名称病症范围。

  第十八条 考核合格者,由市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定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考核合格人员完成注册前进行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基才木御识、基本急救技能、临床转诊能力、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指南,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及报告制度、中医病历书写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其执业技能,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十条 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入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时间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四章执业注册

  第二十一条 中医(专长)医师实行医师区域注册管理,参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执行,取得《中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可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区负医师注册的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注册中请,经注册后取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定的《中医(专长)医师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中医(专长)医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轨业注册执业范围包括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调理疾病的范围第二十三条 外省(区,市)中医(专长)医师拟注册至本市的,可直接向拟注册相构所在区的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参加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是医师资格考核,通过后即可注册。

  第二十四条 中医(专长)医师取得《中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后,即可按照注册的内容范国,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转区内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を,重点对其抗业范国,诊疗行为以及力告宣传等进行督检检查。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参加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同期。定期考核内容则形式由区中医医药主管部门定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中医(专长)医师培训计划,为中医(专长)医师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执业时间满5年、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ニ十七条 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的人员和考核工作人员,考核专家,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违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参照《暂行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一次考核推荐四名以上申请人且当年通过率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或连续两次考核所推荐申请人通过率为零的,暂停下一年推荐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暂行办法》实施前,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再次跟师学习满两年后,可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三十条 《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本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临床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乡村医生,可以中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由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则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自 年 月 日实施。